地政司稽查預售屋新制 中部三建案過關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內政部地政司、地政司中部辦公司、市府消保官、地政局、台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等代表實地查核預售屋新制落實情形,已稽查三個建案,分別為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府會園道」、親嘉開發有限公司「親家雲硯」及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御南苑」,均未發現違規事項。

 

聯合稽核小組發現建設公司對履約保證所採取的方式都不相同,稽核小組表示,國泰建設推出的建案是由國泰世華銀行作價金履約保證;親嘉開發有限公司是採同業互保;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則是採用價金信託。而且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親嘉開發有限公司將陽臺、屋簷、雨遮計入面積,但不計價;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則是將陽臺、屋簷計入面積,但不計價。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分別於2010年8月16日及2011年3月24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必須由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方式,擇一作為預售屋履約保證,且屋簷和雨遮可登記、不計價。同時對於建商支持政府的政策表示感謝,不過還是希望建商切實落實不計價之規定,嘉惠消費者。台中市府呼籲業者要遵守相關規定,並表示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若有發現建商或經紀業者未遵守規定,經認定確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經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